韩海花律师主页
韩海花律师韩海花律师
183-2164-5049
留言咨询
韩海花律师亲办案例
转租没有产权证的商铺,转让协议无效
来源:韩海花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11-09
浏览量:279

案情介绍

2017年6月26日,原被告双方签订《转让协议》一份,约定被告将位于上海市松江区xx街xxx号的店铺和店铺经营使用权一并转租给原告,转让费95,000元,租赁期限为2017年7月3日至2019年2月28日,租金为每年180,000元。合同签订后,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被告转让费95,000元。

上海市松江区xx街xxx号没有产权证。

2018年6月,原告起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合同无效,被告返还转让费。

判决:

一、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6月26日签订的《转让协议》无效;

二、被告10日内向原告返还转让费95,000元。

律师分析:


律师认为,从本案查明的事实而言,根据《合同法》及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》规定,原被告之间签订的《转让协议》,因该房屋既没有产权证,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因此合同无效


以上内容由韩海花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韩海花律师咨询。
韩海花律师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8324好评数264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0楼6座
183-2164-5049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韩海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14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83-2164-5049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0楼6座